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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技岗-泰州市海陵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面议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 招若干人
  • 大专
  • 泰州
截止日期:2023-06-28 2023-06-20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6日至2005年6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我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的考生,须为我区培养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1》《岗位表2》)。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13家,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1》)、《泰州市海陵区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2》)。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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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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