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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与法学院院长 面议

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公告
  • 1-3年
  • 招若干人
  • 博士研究生
  • 黄石
需求专业(供参考): 专业未分类
截止日期:2023-12-30 2023-11-03发布

职位详情

  • 子女入学安排
  • 配偶工作安排
基本信息
  • 职称要求:正高级职称
  •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工作性质:全职
  • 报名方式:站内投递
  • 需求专业(供参考): 专业未分类
岗位职责
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具体以聘任合同为准)
任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修养,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学风严谨、爱岗敬业。
(二)专业素养好,在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声誉,具备带领本学科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流学科的能力。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排名第1)或其他相当成果。
(三)熟悉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原则上应具有一年以上高校二级学院副院长或教学科研学科等管理岗位中层副职及以上任职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和服务合作意识,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对学院发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具备引领本学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其他要求

应聘材料:
1.《湖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各阶段的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扫描件(以上材料面试时需提供原件)。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3.本人近5年内取得的主要代表性业绩成果(论文、专著、项目、获奖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面试时需提供原件)以及其他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以及管理业绩的材料。
4.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聘期及待遇(具体以聘任合同为准):
(一)首聘期4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满2年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合同继续履行,不合格则终止合同。首聘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及聘期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可续聘,或转为教师予以聘用。
(二)学校提供优厚的个人待遇和工作条件,校外受聘人若符合《湖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及待遇》中相应岗位条件,可按照学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予以支持,相应待遇根据拟聘者实际情况面议。学校可妥善解决子女入学入托,安排配偶工作。

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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