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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苏州校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公告(四)
  • 招1人
  • 硕士研究生
  • 苏州
需求专业(供参考): 专业不限
截止日期:2023-07-11 2023-07-04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年龄:30周岁以下
  • 政治面貌:中共预备党员
  • 用人部门:苏州校区管理委员会
  • 职位编制:事业编制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 需求专业(供参考): 专业不限
岗位职责
1.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
2.指导学生党团建设和班级建设,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党团活动和学风建设,做好新党员发展以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组织学生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项网络思想教育活动、学术科创活动和文体活动;
4.结合学生发展需求,开展招生就业、帮困助学、职业规划、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生事务管理和咨询辅导工作;
5.参与处理涉及学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6.开展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7.做好与学生培养相关的其他教育管理工作;
8.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强;
2.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
3.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强,具有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身心健康,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网络;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具有高校管理经验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8.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的优先;成绩优良、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9.根据工作要求,需分别入住男、女学生公寓。
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工作地点在苏州校区。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

南京大学苏州校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公告(四)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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