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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124名工作人员公告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其他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或技能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考察体检时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任。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五)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5日(含)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5日(含)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25日(含)以后出生)。
(六)医师岗位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2023年八年制毕业生除外),已注册的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2014年及以后专业型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除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培训基地盖章的省级卫健部门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其他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护理应届毕业生若未拿到资格证,提供达到合格线的成绩单)。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定向及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
竞争力分析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
其他医疗机构 公立(国有)
*重要风险提示
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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