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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岗1 面议

宁波市海曙区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招1人
  • 大专
  • 宁波
截止日期:2023-10-19 2023-10-09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职位编制:事业编制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
4.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时,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其他要求

1、纳入海曙区机构编制部门额定员额的在职公安海曙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警务辅助工作8年以上且综合表现突出;
②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以来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
③被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授予个人三等以上治安荣誉奖;
④获得县级党委、人民政府以上表彰奖励;
⑤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获地市及以上奖项或获得国家专利。
其中符合上述③至⑤项条件的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3年以上。
2、对因见义勇为被记二等功以上,获得省级党委、人民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等特别优秀辅警,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年龄可以放宽至38周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时间可以放宽至满1年。

宁波市海曙区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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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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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 公立(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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