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2 面议
四川省崇州市2023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招聘36名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需求专业(供参考):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2023-10-11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职位编制:事业编制
- 报名方式:其他
- 需求专业(供参考):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岗位职责
做好财务管理、社区保障资金、社区激励资金管理等工作
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五)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并被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川省崇州市2023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招聘36名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五)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并被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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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单位 公立(国有)
求职安全提示
*重要风险提示
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职位编制说明
职位编制内容仅供参考!请以用人单位发布的公告&职位信息内容为准,或联系用人单位确认。
求职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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