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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生 面议

江苏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44名工作人员公告
  • 招3人
  • 本科
  • 镇江
需求专业(供参考): 临床医学
截止日期:2023-11-10 2023-10-23发布

职位详情

  • 生活补贴
  • 租房补贴
基本信息
  • 职位编制:事业编制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 需求专业(供参考): 临床医学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8日至2005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取得卫生专业中级、副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分别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1977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50周岁(1972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江苏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44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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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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