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辅导员岗(男) 面议
苏州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13名专职辅导员公告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年龄:不超过30周岁
- 政治面貌:中共预备党员
- 职位编制:有编制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 需求专业(供参考): 专业不限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并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级学生组织(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各工作部门副职及以上且有校团委等部门证明;院级学生组织各工作部门正职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须有院级党政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2月9日9∶00-12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2月9日9∶00-12月1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2月9日-12月1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2月9日9∶00-12月18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12月9日9∶00-12月1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苏州大学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①请在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②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uda.edu.cn/,招聘信息-专职辅导员栏)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苏州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高中之后学习经历、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应届生请备注“未落实工作单位”。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高校、企事业单位二级党委出具证明。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4.本次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10,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纳入编制管理,须入住男生宿舍,限男性。
竞争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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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
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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