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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辽宁省海城市 面议

辽宁省海城市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 招若干人
  • 大专
  • 鞍山
截止日期:2024-01-04 2023-12-27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职位编制:事业编制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6日(含)至2005年12月26日(含)期间出生);
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6日(含)至2005年12月26日(含)期间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考生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六)报考“退役军人”岗位,须海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相应证明;
(七)报考“三支一扶”岗位须两年工作期满并考核合格,获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八)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专门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和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7、海城地区机关、事业编制人员;
8、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其他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25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安排详见公告附件

辽宁省海城市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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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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