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岗位B 面议
青岛市城阳区2024年“城选计划”选聘公告(常规选聘)
截止日期:2024-03-08 2024-02-28发布
职位详情
基本信息
- 职位编制:事业编制
-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岗位职责
详见公告正文
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4.2024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理学、工学、经济学、农学、管理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医学、艺术学学科门类。本科生、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录用报到前取得)。
5.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2006年6月30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二)具体条件
有关国内高校、有关国(境)外高校可报考“综合管理岗位A”或“综合管理岗位B”。有关驻青高校及重点合作高校仅限报考“综合管理岗位B”,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4年3月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②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24年2月29日);③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4.2024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理学、工学、经济学、农学、管理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医学、艺术学学科门类。本科生、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录用报到前取得)。
5.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2006年6月30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二)具体条件
有关国内高校、有关国(境)外高校可报考“综合管理岗位A”或“综合管理岗位B”。有关驻青高校及重点合作高校仅限报考“综合管理岗位B”,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4年3月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②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24年2月29日);③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其他要求
青岛市城阳区“城选计划”常规选聘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部分驻青高校和重点合作高校(见附件1)组织实施,共计划选聘人数45名左右,具体数量根据选聘工作情况确定。常规选聘共分2类岗位,分别为“综合管理岗位A”和“综合管理岗位B”,其中“综合管理岗位B”计划选聘人数15名(街道事业编制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应达到3:1比例,未达到比例的,核减选聘计划或取消选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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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单位 公立(国有)
求职安全提示
*重要风险提示
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职位编制说明
职位编制内容仅供参考!请以用人单位发布的公告&职位信息内容为准,或联系用人单位确认。
求职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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