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教师调入政府工作30年,退休时发现没编制!
【摘要】曾耀强是广东惠州的一名退休干部,原本他是一位带事业编制的公办教师,后以“干部身份”调到镇政府工作,三十年后,办理退休手续时却被告知:你没有编制。
公办教师借调政府工作,事业编转行政编……这样的安排,听起来像是白得一个“铁饭碗”,但实际上呢?也可能借调借出了问题,最终两边什么身份也没有。
图源:澎湃新闻
近日,#公办教师调入镇政府30年退休发现没编制#一话题登上了微博热搜,据媒体报道:曾耀强是广东惠州的一名退休干部,原本他是一位带事业编制的公办教师,后以“干部身份”调到镇政府工作,三十年后,办理退休手续时却被告知:你没有编制。
对此一事,不少网友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01.
“一直不给编制,肯定是身份被人顶包,这编制给别人了。”
有这种可能吗?我们回顾一下当年关于工作人事变动的细节。
2002年,曾耀强在镇政府的测评会中,被认定为“自筹人员”。面对这个与其他同事都不一样的身份,他很快提出了异议,但当时的负责人则回应道:“此次测评的安排不影响工作和待遇,可以放心。”
所以,什么是“政府自筹人员”?以事业单位为例,有全额、差额以及自筹自支的区别。如果是自筹自支,就属于经费没有保障型的。这样的单位里,哪怕是编制人员,工资也不是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而是由该单位人事部门自行核定工资后,视单位收入情况分别发放。
所以,同一个道理——在一些事业单位或者政府机关里,如果你的身份被认定为“自筹人员”或者“自筹编制”,即说明:你所在的岗位,其实是单位在编制外自行设立的。
参照以上规定,以及2002年曾耀强所在单位人事负责人“不影响工作和待遇”的说法,我们可以理解成:曾耀强的工资、社保等福利待遇由单位自行承担,但那会儿就已经不走编制通道了。
02.
“不相信没有编制会三十年来都没有察觉,当事人自己或许存在侥幸心理。”
很多人认为,这个事情如果在2002年当时就发现的话,所有相关负责人都在,哪里的细节流程没做到位,往回补救可能更方便和及时一些。
而事实上,当事人直到办理退休时才发现编内没有自己的名字,再去询问同事工资情况时才知道:从2002年开始,原来自己的工资这么多年就一直比同事少一点点。
早就有迹可循。
可见,不管是“自筹人员”的规定,还是转编制的程序等问题,如果自己不清楚,本单位负责人也无法解释到位,更稳妥一点的做法是:自己再通过其他渠道或人脉进一步了解。
放到今天,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
不管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工作,白纸黑字的“文字”的解释空间很大,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保持紧密的“关心”,加强知识储备,还是必不可少的。在早些年,各单位人事管理的工作相比现在来说,人力的可操作性空间更大。
尽管现在的监管环境已经有了很大改善,我们的年轻教师在入职单位的时候,仍要对自己相关的一些档案、人事调动的事情保持关注。一旦有疑问,还是尽量去及时跟进,了解清楚为好。毕竟人家只是一个工作失误,但对于我们个人来说,这可能是影响一生的细节和转折。
03.
“能不借调,就不借调。”
有的人认为:教师借调政府单位,是多了一个上升的通道。笔者曾在《新政!大学老师不得被调去从事行政工作!》一文中提到过:一线教师借调去专业不符的部门,做一些文职性、打杂性的工作,对本人的职业生涯有很大影响。
比如说,如果你在借调单位人生地不熟,既无人脉,也无晋升可能,说白了定位就是一颗“哪里需要,哪里临时安上的螺丝钉”,此时,原本的教学科研也会因此停滞、未来会缺少评职条件等。
比起原单位内部借调,当事人这种更换单位的“借调”,还要更复杂和敏感。一些经历过的网友表示:这不仅是换岗位,借调单位之间的弯弯绕绕,也很难扯得清楚。
图源:公众号“高校人才网V”
如果能够按部就班从教师做到退休,或许更稳定,而且编制内退休教师的待遇,也相对可观。
04.
最后一点想说的……
这件事情能不能有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还需要继续等待。据相关新闻报道,此后三年,曾耀强数次提出申请:要求相关部门公开“自己与相关政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曾耀强辞退的告知书”等人事管理信息。至今为止,各级政府的《答复书》以“不属于本机关公开”为由,仍未公开。
从当事人的角度看,数次申请政府公开的人事管理信息,从道义上看,也并非强人所难。为国家教育事业和公共事务都做了三十多年贡献的老干部,如今事业编和行政编一个都没有,这对老同志来说,更多是一个官方对他工作身份的不认同,以此造成了当事人心理上这么多年工作意义的缺失。
“都退休了,有编制也让给新人了,他还要奔波三年是为了什么呢?”
不管是镇政府、县政府还是市里,即便是二十年前真有人事管理工作上的失误,比起说“过都过去了”,然后给几千块的补偿,把事实调查清楚,给当事人一个合情合理的交待,或许更加重要吧。
(注明:部分素材来源自澎湃新闻等相关报道及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