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参加高校人才网2023博士暨中高级人才RPO线上面试会,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报名参会,与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上线交流。
1.参会场次
举办平台:腾讯会议平台
RPO线上面试会第三场(举办时间:5月18日)
RPO线上面试会第八场(举办时间:10月19日)
2.报名通道:
本次招聘会针对参会人才免费,不收取参会人才任何费用。
立即报名→【第三场】、【第八场】
3.活动咨询
咨询微信及热线:13503077519(小猎老师)
(添加微信请备注“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RPO面试会”,后续我们将邀请您加入活动交流群)
![](http://img.gaoxiaojob.com/uploads/image/20230512/20230512134536_39254.png)
4.入场方式
活动开始前我们将会通知您意向单位的面试房间号,届时凭面试房间号入场与参会单位交流面试。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常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行为准则,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责任感;
4.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一线工作;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50周岁。《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7.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国(境)外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一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二、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方式为:专业测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举行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将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专业测试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专业测试成绩和排名当场公布。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6987226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69872179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举报电话:025-51868786。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023年4月26日
附件: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岗位信息表
编号
|
招聘单位
|
经费来源
|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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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
岗位描述
|
人数
|
开考比例
|
体检比例
|
考察比例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招聘对象
|
其他资格条件
|
考核方式
|
B-01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建筑艺术学院专任教师(G0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建筑设计类、建筑装饰材料类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3
|
不限
|
1:1
|
1:1
|
城乡规划学,设计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土木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工程,材料与化工,纳米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2023年毕业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测试100%
|
B-02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建筑艺术学院专任教师(G02)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艺术设计类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3
|
不限
|
1:1
|
1:1
|
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2023年毕业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测试100%
|
B-03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建筑艺术学院专任教师(G03)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测绘类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2
|
不限
|
1:1
|
1:1
|
测绘类,土地管理类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2023年毕业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测试100%
|
B-04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建筑艺术学院专任教师(G04)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建筑装饰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2
|
不限
|
1:1
|
1:1
|
艺术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
|
不限
|
1.具备技师及以上职称;
2.荣获“全国技术能手”、“江苏技能状元”或“江苏技术能手”称号。
|
专业测试100%
|
B-05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土木工程学院专任教师(G0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2
|
不限
|
1:1
|
1:1
|
建筑工程类,材料工程类,安全生产类,地质矿产类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2023年毕业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测试100%
|
B-06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土木工程学院专任教师(G02)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1
|
不限
|
1:1
|
1:1
|
建筑工程类,材料工程类,安全生产类,地质矿产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
|
不限
|
1.具备技师及以上职称;
2.荣获“全国技术能手”、“江苏技能状元”或“江苏技术能手”称号。
|
专业测试100%
|
B-07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管理工程学院专任教师(G0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3
|
不限
|
1:1
|
1:1
|
建筑工程类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2023年毕业生
|
1.取得相应学位;
2.本硕阶段专业为建筑工程类。
|
专业测试100%
|
B-08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管理工程学院专任教师(G02)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1
|
不限
|
1:1
|
1:1
|
建筑工程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
|
社会人员
|
1.取得相应学位;
2.具有突出教学、科研成果等岗位业绩(高水平论文、市厅级以上课题或项目、发明专利等);
3.具备与本岗位招聘专业相关的正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
|
专业测试100%
|
B-09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管理工程学院专任教师(G03)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1
|
不限
|
1:1
|
1:1
|
建筑工程类,材料工程类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2023年毕业生
|
1.取得相应学位;
2.具有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高水平论文、市厅级以上课题或项目、发明专利等)。
|
专业测试100%
|
B-10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管理工程学院专任教师(G04)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会计教研室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1
|
不限
|
1:1
|
1:1
|
工商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社会人员
|
1.取得相应学位;
2.本硕阶段专业为建筑工程类,经济类,财务财会类。
|
专业测试100%
|
B-11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公用事业学院专任教师(G0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环境工程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1
|
不限
|
1:1
|
1:1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大气科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社会人员
|
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测试100%
|
B-12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公用事业学院专任教师(G02)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环境工程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1
|
不限
|
1:1
|
1:1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大气科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2023年毕业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测试100%
|
B-13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公用事业学院专任教师(G03)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园林工程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1
|
不限
|
1:1
|
1:1
|
风景园林,风景园林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园艺,园艺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2023年毕业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测试100%
|
B-14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公用事业学院专任教师(G04)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运营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1
|
不限
|
1:1
|
1:1
|
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车辆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2023年毕业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测试100%
|
B-15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公用事业学院专任教师(G05)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市政工程技术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2
|
不限
|
1:1
|
1:1
|
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2023年毕业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测试100%
|
B-16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公用事业学院专任教师(G06)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市政工程技术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1
|
不限
|
1:1
|
1:1
|
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社会人员
|
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测试100%
|
B-17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设备工程学院专任教师(G0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计算机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2
|
不限
|
1:1
|
1:1
|
计算机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电子信息类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2023年毕业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测试100%
|
B-18
|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思政专任教师(G0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要从事思政课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1
|
不限
|
1:1
|
1:1
|
社会政治类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2023年毕业生
|
1.取得相应学位;
2.中共党员。
|
专业测试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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