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扩大我区人才引进和事业单位招聘影响力,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在北京市和湖南省长沙市等地的重点高校开展校园招聘工作,公开招聘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
公开招聘岗位25个,共招聘26人。详见《附件1: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赴国内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一)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2022、2023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3.2021、2022、2023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8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需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港澳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招聘岗位的条件为“企业管理(A120212)限财务管理方向报考”,则专业目录中“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12)内的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均不可报考;除专业参考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的旧专业部分,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用于报考的毕业证书、报考专业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复印件,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如:招聘岗位要求为英语口译硕士(专业硕士)(A050213),但报考人员的专业为英汉口译,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范围的;或招聘岗位要求为环境设计(B050803),但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旧专业名称艺术设计的,类似情况均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认定。
2.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以年龄限40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2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9月30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赴国内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三、报考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招聘现场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前往报名地点现场,提前准备好个人资料和有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资料详见附件4),报名地址拟设置在北京市和湖南省长沙市两处,考生可自行选择两处任一地点进行报名。其中北京市地址为:倪氏海泰大酒店一楼启宣厅(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39号);湖南省长沙市地址为:岳麓山潇湘中路328号,维也纳国际酒店(岳麓山滨江大学城店)1楼会议厅)。
2.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成绩单等材料),并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3.2022、2023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等相关证明材料。
4.2021、2022、2023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8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等相关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确认需提前准备好报名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及发放准考证
1.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对已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的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笔试。现场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考生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视同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要求在后续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补齐材料。
2.发放准考证。考生需自行准备1寸彩色证件照,于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3.考生根据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北京市和广州市增城区分别设笔试考点,时间初定2023年12月16日,具体考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部分岗位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
3.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公告于笔试后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发布,请及时留意。
4.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不安排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四)资格复审
1.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
2.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由考试组织方完成。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随时留意短信和电话通知,如资料不齐全的,应按资料清单要求补齐,补交不齐全的,应当取消面试资格。
3.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考试组织方可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入围面试人员。
4.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进行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地点拟在广州市增城区内举行,具体以后续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发布,请及时留意。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注意事项: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面试当天,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将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交由工作人员在候分室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全部计入综合成绩后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对该职位同分数考生另行组织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进行公布。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
(二)考察
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
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三)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本公告涉及的“以上或以下”均包含本数。
(五)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报名时涉及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疑问的,可在工作日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报名时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咨询人事综合管理部门:020-82720080、020-82720060。
3.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行为的,可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20-82726285反映。
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赴国内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赴国内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4.报名材料清单.doc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c.gov.cn/gk/rsgz/dwzp/content/post_9363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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