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温州湾新区,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学区位优势,依托国企办学灵活体制机制,深化产教融合,强化特色办学,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学校目前拥有滨海校区、甬江校区、金竹校区、文成校区4个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教职工800余人,形成“医康养”“数智造”两大特色专业群。
学校是首届全国优秀教材奖一等奖获得单位、首批教育部急救教育试点学校、首批教育部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单位、全国职业院校“非遗教育传承示范基地”、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电气自动化技术)、全国工商联产教融合示范实训基地、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基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全国大学生实习实践就业服务基地、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人才培养与评价基地、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最高奖)获得单位、浙江省实践育人示范基地、浙江省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浙江省首批党建示范群建设校、浙江省数字教育试点单位(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浙江省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试点校、浙江省高校“5A级平安校园”、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众创空间、浙江省首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单位、浙江省首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浙江省征兵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浙江省第五届最美禁毒人(全省唯一获奖集体)、长三角“禁毒先锋”、浙江省新时代枫桥式退役人服务站、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浙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突出贡献单位。
竭诚欢迎海内外有志之士加盟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同心筑梦,共创辉煌!
一、人才条件和基本类别
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学校人才引进主要分为六个类别:专业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高级职称人才、高技能人才、博士、教学骨干、返聘及兼职人才。
人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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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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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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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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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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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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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为博士且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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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职称一般50周岁以内,副高级职称和博士一般45周岁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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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国内外高校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或任教经历,近五年在职教领域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①国家级双高专业群负责人;
②国家级人才或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或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负责人;
③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前2,二等奖前1);国家级教材建设奖一等奖;
④国家级教学资源库、一流核心课程、优质教材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负责人;
⑤获得国家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或职业技能大赛世界级金奖;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大赛最高奖;
⑥上述序列省级成果2项(本人须作为负责人或者第一指导教师);
⑦主持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或单项横向课题经费500万元或获得国家专利银奖;
⑧与以上所列水平相当的成果业绩,以学校人才引进小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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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考核:个人取得前述业绩条件①-⑧任意一项;
团队绩效:个人作为指导者,指导团队成员取得前述业绩条件①-⑧任意一项,根据合同目标“一人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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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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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级职称,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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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职称一般50周岁以内,副高级职称一般45周岁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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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一般应在本领域中排名居前列,或经认定具有专业才能,科研成果突出,能够为学校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科研等带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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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目标“一人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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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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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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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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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与较大的发展潜力,已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或优秀教学成果,具备学科建设团队或优秀教学团队骨干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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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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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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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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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劳模、工匠、首席技师、技术能手、高技能人才工作室负责人等荣誉;或入选省级及以上技能人才项目者,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教练、裁判或最高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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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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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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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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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基本的教学研究能力。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入职第一年须承担思政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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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学校考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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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兼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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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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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专业学科带头人要求的高层次人才,以兼职方式聘任学校学术副院长(非干部序列),指导专业建设和教科研发展,工作时间弹性设置,“一人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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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目标“一人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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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专业(学术)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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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专业学科带头人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以科研合作、项目研究、教学指导、访学交流等灵活方式柔性到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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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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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才,可返聘到校工作,年龄一般为6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年龄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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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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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紧缺人才经审核,年龄、学历等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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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才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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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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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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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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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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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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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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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康养学院(健康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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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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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口腔医学等医学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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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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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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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才、博士、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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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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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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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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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儿科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老年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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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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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高级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可适当放宽年龄;
2.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教学经验或课程建设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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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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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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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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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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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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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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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才、博士、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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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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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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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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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网络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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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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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网络安全渗透测试、安全运维、安全评估、安全管理等网络安全相关工作经验,持有CISP等网络安全方面的职业资格证书,信息中心安全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备CCNP或软考网络工程师优先;
3.具有深度学习或视觉处理相关项目研发经验者优先;
4.具有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竞赛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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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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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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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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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子信息类、电气信息类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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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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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硕博专业方向一致,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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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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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才、博士、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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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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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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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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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风能和太阳能系统及工程、太阳能技术与工程、能源动力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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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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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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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瓯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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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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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设计学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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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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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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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才、博士、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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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包装工程、印刷工程、工业设计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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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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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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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财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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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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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专业(限工商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会计、审计专业方向)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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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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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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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才、博士、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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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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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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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商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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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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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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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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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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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劳模工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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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才、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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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类、政治学专业类、哲学专业类、历史学专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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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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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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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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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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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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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类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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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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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羽毛球专业优先,一级运动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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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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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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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兼职人才(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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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儿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学、国际商务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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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待遇
(一)“百万年薪+百万补贴”:专业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
年薪(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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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补贴
(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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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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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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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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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考核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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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绩效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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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安家费/人才津贴(6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0万元;理科30万元)、团队建设经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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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
2.符合温州市人才认定类别的享受相应租房和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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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职的第一个不完整年无教学工作量考核压力;
2.原单位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可用于申报学校职称评聘岗位聘任等;
3.全职引进教授每年度教学工作量64学时,副教授128学时;
4.视需要设立专门研究机构,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实验室和相关设备。积极协助组建科研团队,支持申报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和重要科研项目;
5.提供在职无期限的周转过渡房房源或租房;全职引进的专业学科带头人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可随调动,并在校内妥善安排工作。提供优质的子女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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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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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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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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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以上经费含国家、省市资助的经费,不含协议外的学校教学科研业绩奖励;
2.以上经费均为起点待遇,团队引进或特别优秀的紧缺、特殊学科的人才,可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并提高相应待遇;
3.根据相关政策办理事业编等入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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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规格礼遇:高级职称人才、博士、高技能人才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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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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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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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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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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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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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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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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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经费理科15万元,文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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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职的第一个不完整年无教学工作量考核压力;
2.原单位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可用于申报学校职称评聘、岗位聘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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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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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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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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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经费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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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研究生首聘期根据学校职称评聘相关办法,申请直聘副教授;入职后立项省部级项目直聘副教授,立项国家项目或取得国家级成果直聘教授;
2.读博期间的成果可参与学校教授、副教授职称评聘;
3.紧缺专业博士(医康养、数智造)首聘期根据业绩情况和考核综合表现享受教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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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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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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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职务融通机制、职称直聘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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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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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补贴: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
2.人才公寓:符合温州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租用人才公寓。
3.租房补贴:A类人才一事一议,BC类、DE类、F类人才按每年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标准发放,累计不超过5年;享受上述人才公寓的则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4.购房优惠:E类及以上人才在温购房可享受至少6折的优惠。
5.其他政策:符合条件者学校支持申报各类国家及省市人才计划;享受学校工会提供的健康体检、教职工疗休养以及节假日福利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托、入学等事宜;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
以上政府配套政策具体请参照温州人才新政4.0版,人才政策查看与事项申请等详见登录“温州人才云”网站(https://reward.wenzhou.gov.cn/wz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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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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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根据个人的教学、科研等能力及发展潜力,“一人一议”,相关待遇具体面议,具体业绩条件参照《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与聘任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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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秀硕士副高待遇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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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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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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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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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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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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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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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硕士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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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QS(泰晤士、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本科须毕业于QS<泰晤士、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或国内大学“一流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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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紧缺专业硕士,且个人取得下述业绩条件①-⑤任意一项:
①个人或指导学生获得技能大赛、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等省级以上奖项;
②主持或参与(前3)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
③个人获评省级以上荣誉等;
④发表SCI三区论文1篇(一作或通讯作者);
⑤与以上所列水平相当的成果业绩;以学校人才引进小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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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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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研启动经费理科5万元,文科3万元;
2.前两年配套校级教科研项目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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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职后三年内享受副高待遇,三年内取得省级以上教科研项目或省级标志性成果的直聘副高;
2.入职后经考核,可按相关程序入温州市事业单位编制;
3.入选学校校级团队成员,享受团队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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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人才公寓单人间;或申请租用温州市人才公寓;或享受温州市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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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硕士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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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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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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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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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经费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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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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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人才公寓;或申请租用温州市人才公寓;或享受温州市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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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AB类硕士根据考生业绩情况,结合考核表现,经学校人才引进评议小组综合认定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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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灵活机制聘任:返聘及兼职人才,协议目标“一人一议”
四、引进程序
招聘常年有效。所有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随时招聘、随时考核,招满为止,并允许空缺,不再另行公告。
具体程序如下:
(一)专业学科带头人、高级职称人才、博士、高技能人才、返聘及兼职人才
符合条件人员可登录我校招聘系统(zp.zjdfp.edu.cn)注册应聘账号,选择岗位,填写简历信息,上传相关报考材料在线投递,只注册账号不提交简历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学校将组织有关学院、专家进行初审,之后与申请人进一步联系、洽谈。
(二)硕士研究生
符合条件人员可登录我校招聘系统(zp.zjdfp.edu.cn)注册应聘账号,选择岗位,填写简历信息,上传相关报考材料在线投递,只注册账号不提交简历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学校及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考核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五、补充说明
如二级用人单位未招足计划数,而有相同专业的优秀对象因故未被其他二级单位录用;或二级用人单位在招足需求岗位计划数后,对未被录用但特别优秀的对象有意愿予以录用,因而需临时增加用人计划的。如有上述两类情况,二级用人单位报人事处同意,经学校研究,可予以调剂录用。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录用对象。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学校的二级学院和用人部门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审查认定。
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不一致的,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请报考人员自行上传研究生和本科阶段的课程成绩单等证明资料,由学校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审定是否符合要求。
注:报名资格条件(除年龄外)中涉及的时间起止问题,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告中涉及年收入均指全年税前收入,未尽事宜详见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
六、联系方式
(一)招聘系统网址:zp.zjdfp.edu.cn
(二)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三)邮政编码:325000
(四)联系方式:
1.人事处联系电话:0577-86556959;0577-86533989(任老师15857706009,徐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2.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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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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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康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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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师0577-8655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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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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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老师0577-8655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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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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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师0577-8653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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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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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15267533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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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财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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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师0577-86556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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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商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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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0577-86537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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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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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师0577-8655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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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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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0577-8655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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