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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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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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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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发动机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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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飞行器动力工程等航空发动机相关专业毕业,熟悉航空涡轮发动机结构、系统与原理等方面专业知识。
3.有航空维修工作经验者或持有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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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学校安排,按要求进行航空涡轮发动机类课程建设、日常教学。
2.积极参加教学研究,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采取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积极参加科研活动,跟踪本专业的理论和技术发展,并在课堂教学中反映出来。
4.协助系部完成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5.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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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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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航空、自动化、计算机、数字媒体、遥感、地理信息等相关专业背景。
3.有航模、无线电、电子、传媒、测绘相关工作经验或实际项目经验者优先,有相关科研经历与相关科研成果优先。
4.有大赛参赛或指导经验者,相关要求可酌情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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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完成科研任务,跟踪本学科的理论和技术发展,并在课堂教学中反映出来。
2.积极参加教学研究,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采取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协助系部完成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4.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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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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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轮机工程技术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有不少于2年的海船电机员(持有船舶电机员证书)或电子电气员任职资历。
2.或具有船舶电气专业、船舶电子电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不少于一年的教学经验。
3.或具有船舶电气专业或船舶电子电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中级以上职称,且海上服务资历不少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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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授船舶电气与自动化相关课程。
2.协助系部完成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3.完成科研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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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技术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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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不少于两年无限航区大副或船长的任职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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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授航海技术专业课程。
2.协助系部完成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3.完成科研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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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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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等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
2.具有3年以上酒店、旅游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培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普通话标准,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进行理论及实训教学。
4.热爱教育行业,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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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进行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日常教学、课程建设。
2.积极参加教学研究,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完成系部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4.积极参加科研活动,跟踪本专业的理论和技术发展。
5.完成学校安排的培训、竞赛及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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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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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硕士毕业于国内外知名艺术院校或国内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与舞蹈类院校,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科、硕士的专业方向均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3.能提供能代表本人最高竞技水平的获奖、专业实践、演出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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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授舞蹈表演专业方向课程(古典舞基本功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编舞技法)。
2.协助系部完成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3.完成科研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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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舞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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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国标舞(拉丁舞、摩登舞方向)专业背景的统招硕士研究生。
2.需提供能代表本人最高竞技水平获奖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实践、演出等证明。
3.具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科研能力。
4.具有高校相关教学工作经历、体育竞赛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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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授国际标准舞专业方向课程(拉丁舞、摩登舞、剧目排练)。
2.协助系部完成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3.完成科研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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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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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武术、体育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带队训练能力和独立科研能力的优先。
3.具备局方教员或局方考官资质者优先,有武术格斗散打等教学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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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行航空安全员桌面推演等理论课程授课。
2.进行航空安全员技能训练等实操课程授课。
3.协助系部完成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跟踪本专业的理论和技术发展,并将相关内容融入课程教学。
5.完成科研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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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类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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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英语CET-4及以上。
3.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背景,从事建筑或工程造价工作2年以上,具有1二级以上建造师、造价师资质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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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建筑、工程造价专业的教学工作;
2.开展专业调研、专业研讨、专业课程设计等工作;
3.组织学生开展校外实践活动;
4.指导学生参加建筑类职业技能大赛;
5.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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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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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以及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4.党员优先,具备学生干部及管理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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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行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2.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校园危机事件的应对等。
3.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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