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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有编 成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21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共招21人,20个职位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报名方式:其他

截止日期:2024-08-01

工作地点:成都

公告详情
在招职位(0)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市教育局官网、招聘单位官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中学(www.cd2z.cn),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对初、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二)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www.cdshishi.net),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对初、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三)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www.cdqz.net),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对初、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四)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http://www.sdzx.net/),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初、高中教育教学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围绕树德中学校训、办学思想和目标,实施初、高中全日制学历教育。

(五)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www.cdjky.com),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教育决策研究、教学业务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科研指导、教育督导评估、教师继续教育等。

(六)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cdjyrc.com/),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人事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和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成都教育政务新媒体运行相关工作;承担全市中职、普通高中学历认证工作;承担“共享教师人才库”相关师资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教育人才共享政策研究工作,参与全市优质师资均衡配置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应聘考生为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的,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说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2024724)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因发生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受到处理或处分的人员。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724日—81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流程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4年度成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1名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等信息。

1.报名递交简历。应聘人员选择应聘岗位后,投递简历到指定邮箱(见附件),简历投递截至公开报名最后一天(81日)下午1600。如因个人简历信息错误、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经简历初审,符合面试条件者,由招聘单位通知到本人,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中学资格审查。2024829:0017:00,在成都市第二中学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址:成都市红星路一段37号,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中学校内。

2)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资格审查。2024829:0017:00,在成都市石室中学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下汪家拐街15号文翁讲堂。

3)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资格审查。2024829:0017:00,在成都市第七中学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林荫中街1号(学校体育馆)。

4)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资格审查。2024829:0017:00,在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树德里4号雅声楼一楼会议室。

5)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资格审查。2024829:0017:00,在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同兴路2A6603室。

6)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资格审查。2024829:0017:00,在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同兴路2号教育服务大厅。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参加,校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存证明、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或存档证明;如系社会未就业人员,应出具社保缴纳存证明(清单)、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存档证明,并现场签署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说明。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岗位表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提交简历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核方式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成都市教育局在局官网公告面试成绩及排名。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均未达到6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款规定,划定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的方式组织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管理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专业技术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体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文件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开展。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成都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成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61881680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岗位表(附件)中电话咨询。

十一、本公告由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edu.chengdu.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24年度成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1名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edu.chengdu.gov.cn/cdedu/c112860/2024-07/24/content_cff8fccad19848eba7f56b0e22f22cb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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