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先导产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中心主要承担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先导产业发展促进工作,推动规划政策具体实施、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标准规范研究拟订、应用场景研发推广,产业安全和发展趋势研究,产业信息化应用技术服务等职能。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相应岗位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致力于从事先导产业相关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应聘人员为外省市社会人员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说明及任职条件
(一)产业推进技术岗1(专技初级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负责集成电路领域政策研究、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落实等工作,协助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做好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学、电路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子信息类专业(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集成电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封装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以及其他相关专业(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微机电系统工程、电子信息材料、大功率半导体科学与工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熟悉集成电路领域专业技术,具有相关政、企或专业研究机构工作、实习经验;
(3)具有较强学习和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功底较强,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工作安排;
(4)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产业推进技术岗2(专技初级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负责新一代通信领域政策研究、产业促进等工作;开展重大项目跟踪、重点应用场景推进,协助推动示范园区、行业生态建设等工作。
2.任职条件
(1)通信工程、金融学或投资学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熟悉5G、6G等新一代通信产业链和行业企业服务,对“双千兆”创新应用、卫星互联网等领域有一定研究,具有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工作安排;
(4)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产业推进技术岗3(专技初级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负责前沿智能技术、语料数据、智能算力、算法框架等领域跟踪研究、项目对接与企业服务,协助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宣传展示、应用推广、标准制订等生态建设工作。
2.任职条件
(1)电子与计算机工程、通信工程或信息安全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熟悉人工智能领域专业技术和研究分析,具有相关政、企或专业研究机构工作经验;
(3)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较强学习和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功底较强,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工作安排;
(4)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产业推进技术岗4(专技初级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负责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工业互联网、在线新经济等领域发展研究,对接行业主体,推进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和生态建设;协助开展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性文件研究制订等工作。
2.任职条件
(1)计算机类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熟悉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具有数字化项目管理与交付工作经验;
(3)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良好专业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工作安排;
(4)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产业推进技术岗5(专技初级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负责重点产业项目和成长性企业的服务保障,开展投融资对接、生态营造、行业分析研究等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金融学类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专业投研知识与技能,在投资机构等有投行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投资分析能力和资源拓展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工作安排;
(4)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产业推进技术岗6(专技初级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负责项目资金的调查统计、数据分析、督促反馈等;开展专家评审组织协调;协助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计算机类、统计类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严谨细致,具有较强的统计分析、沟通表达及组织协调能力;
(3)中共党员;
(4)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行政管理岗1(专技初级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负责单位日常行政管理、会议事务、文件收发、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综合性工作,协助做好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会务组织、后勤保障。具有行政机关服务保障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严谨细致,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行政管理岗2(专技初级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负责单位预算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并对预算执行进行监控、分析和信息反馈等。
2.任职条件
(1)财务管理、会计学或审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熟悉编制、执行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工作,能熟练运用财务核算软件,操作处理日常会计事务及账务,具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作严谨细致、认真负责,服从工作安排;
(4)中共党员;
(5)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九)行政管理岗3(专技初级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负责各类业务结算、内部报销、工资奖金补贴发放、银行票据和发票保管等出纳工作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财务管理、会计学或审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3年及以上出纳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严谨细致,肯吃苦耐劳;
(3)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报名采取邮件形式,截止日期2024年11月7日。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中心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jinhl@sheitc.sh.gov.cn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的格式命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相关报名材料要求:报名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报名时须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国内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及中心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特别告知: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中心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招聘条件所产生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会收到(发至报名表中填报的电子邮箱)笔试通知,请确保申报的信息正确并及时查收,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面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笔试面试
根据应聘岗位,参加中心委托第三方组织的笔试。笔试考试时间、准考证的下载等通过报名表中填报的电子邮箱另行通知,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
笔试成绩合格者按成绩先后排名,以1:5的名额安排进入面试,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由我中心组织,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素质的评价。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
4、体检和考察
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中心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录用人员的档案进行背景调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结果直接报送中心。应聘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如体检不合格,中心将不予以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如考生考察或体检不通过,中心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递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5、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经中心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如经上述步骤,无合适拟录用人员,则该岗位本次空缺。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批准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录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23119390
监督电话:23170708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6楼
上海市先导产业促进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上海市先导产业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41029/t0035_1428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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