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学校简介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广东省首家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一一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
学校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并设研究生院和11个住宿学院(书院)。汕头大学经过近40年的发展,坚持国际化、精细化的办学特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全校教学科研实验设备居国内高校的先进水平。学校持续扩大国际影响力,多次入围世界权威大学排行榜,连续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相关排名,2024年世界大学排名中居中国内地高校并列第52位,10个学科进入EST全球前1%行列,多位教师入选斯坦福大学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年度影响力”榜单。
-NO.2-海洋与生命学科简介
汕头大学海洋与生命学科由海洋生物研究所及生物系组成,是广东省重点学科(海洋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和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项目重点建设学科。目前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生物学博士后流动站、生物学一级博士点/硕士点、海洋科学一级博士点/硕士点、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点、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点),拥有广东省海洋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省市共建海洋灾害预警与防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水产动物营养饲料与健康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亚热带海水贝藻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近海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贝类产业技术体系汕头综合实验站、国家藻类产业技术体系汕头综合实验站、汕头大学—马尔凯理工大学联合藻类研究中心、汕头大学—以色列理工学院练江污染综合治理中心、汕头大学-马来西亚登嘉楼大学虾蟹贝类联合实验室、环南海地区重要海水养殖品种开发利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南澳临海实验站等多个科研平台。
因学科发展需要,本学科长期招聘博士后和高层次人才。
-NO.3-招聘专业和方向
-(一)博士后-
微生物学、藻类生态学、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免疫学和蛋白质组学、益生菌、微生物发酵、功能性食品、生物信息学、遗传育种、海洋生态学、海洋环境、渔业资源、水产养殖、全球变化生物学、保护生物学、毒理学、生态建模、生态修复、海洋化学、生物地球化学循环、物理海洋学、海洋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或海岸带的陆地-海洋相互作用。
-(二)高层次人才-
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水生生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细胞生物学、基因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地质学、海洋生物学等。
-NO.4-招聘条件
1)博士后
1.博士研究生,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
2)教师
1.基本要求: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
(2)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4)身心健康,全职工作。
2.招聘层次:
(1)杰出人才:具有国际影响力、具有前瞻战略构想和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建立创新团队和培养青年人才,能够带领学科或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顶级专家;
(2)领军人才:具有杰出研究和创新能力,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高水平科研或教学业绩,能够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破性、标志性成果的知名专家;
(3)拔尖人才: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已取得突出业绩成果或从事开创性前沿研究项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层次人才;
(4)优秀人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取得突出科研、教学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5)优秀青年人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
-NO.5-薪酬与待遇
1)博士后薪酬与待遇
1.基础年薪:28万/年。
2.奖励年薪:
(1)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年薪增加4万元,学科按1:1匹配科研经费4万元。
(2)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年薪增加8万元,学科按1:1匹配科研经费8万元。
3.科研奖励金:博士后在流动站工作期间,科研成果可参与学校科研奖励。
4.其他福利:非境外且非在职博士后按学校同等人员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节日补贴等福利。
5.其他待遇:
(1)享受教职工体检等福利待遇;
(2)学校按照规定为博士后提供租用住房;
(3)博士后子女可在我校幼儿园和中小学就读;
(4)外籍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校为其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5)在站博士后经中期考核获合格以上可根据学校职称申报规定申报职称,不占用单位的指标。
2)教师薪酬及待遇
1.“汕头大学卓越人才计划”聘任待遇
(1)杰出人才:年收入、房屋补贴费、科研启动费面议,搬迁费5万元。
(2)领军人才:年收入82万元以上;房屋补贴费120万元;科研启动费面议;搬迁费5万元。
(3)拔尖人才:年收入61万元以上;房屋补贴费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实验)120万元,理工类(理论)75万元,人文社科类50万元;搬迁费5万元。
(4)优秀人才:年收入49万元以上;房屋补贴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实验)80万元,理工类(理论)50万元,人文社科类35万元;搬迁费5万元。
(5)优秀青年人才:年收入39万元以上;房屋补贴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实验)50万元,理工类(理论)25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搬迁费5万元。
2.未入选“汕头大学卓越人才计划”聘任待遇
(1)教授:年收入最高51万元;房屋补贴费40万元以上;科研启动费理工类(实验)80万元,理工类(理论)50万元,人文社科类35万元;搬迁费5万元。
(2)副教授:年收入最高38万元;房屋补贴费35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实验)50万元,理工类(理论)25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搬迁费5万元。
(3)讲师(博士):年收入最高35万元;房屋补贴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实验)25万元,理工类(理论)15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搬迁费5万元。
说明:上述待遇仅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新引进教师。
-NO.6-申请流程
全年接受申请,有意申请者请将简历发送至(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
-NO.7-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754)86503473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岗位招满即止,如遇国家、地方或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汕头大学人事处和汕头大学海洋与生命学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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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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