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人考上事业编被集体清退,怎样避开招聘“萝卜坑”?丨高才情报局第137期
【摘要】近日,一则关于 41 人考上事业编却被集体清退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据当事人反映,他们于2024年2月初进入河南省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但在入职4个多月后,却接到单位领导“考试作废并要求其自愿离职”的口头通知。而且在这4个月中,他们既没工资也没社保,被清退也没有任何补偿。
“这个招聘说考上了有事业编制,我们辛苦通过了考试,现在又要清退我们。”
近日,一则关于 41 人考上事业编却被集体清退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据当事人反映,他们于2024年2月初进入河南省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但在入职4个多月后,却接到单位领导“考试作废并要求其自愿离职”的口头通知。而且在这4个月中,他们既没工资也没社保,被清退也没有任何补偿。
“入职4个多月后,却被告知此前考试作废并要求我们自愿离职,这事我们实在无法理解。”考试通过了作废,入职工作了清退,任谁也无法理解。考生们纷纷为自己叫屈,希望得到一个说法。然而,事情恐怕还要更复杂。这41人中,恐怕并不全是无辜的……
01
据了解,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曾发布招聘公告,提及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均为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该招聘却是始于2022年8月29日。
直到2024年2月1日,官网才发布了《汝州市2022年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显示拟聘用人员为41名。
用2022年的公告在2024年招聘显然不符合规定。
根据官方通报,“汝州疾控中心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招聘方案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违规设置限制性指定性报考资格条件等问题,违反了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该次招聘方案无效,结果予以作废。”。
也就是说,汝州市此次的招聘方案没有上报,人社部也没有批准,但他们却自行组织、自行聘用。因此,清退是必然的。
那么,考生岂不是很冤?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入职的41人包含13名社会考生和28名该疾控中心原非在编职工考生。而且,在招聘公告中还提到: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41人中,有28人原本就在该单位上班。无论是从招聘条件还是招聘结果来看,这次招聘都像是有内部照顾,也被人质疑是 “萝卜岗”。
事实上,有当事人提供了一份来自汝州市卫健委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其中就指出汝州市在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过程中,“存在为内部考生量身定做报考资格条件”。
02
“萝卜坑”,指的是为特定的人量身定制的岗位。即使严厉禁止,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萝卜坑”现象仍然时有发生。“萝卜坑”的存在,对于那些努力备考的求职者来说,无疑是不公平的。那么,作为求职者,我们应该如何巧妙地避开这些“萝卜坑”呢?
首先,仔细研究招聘公告至关重要。通过了解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报考条件,我们可以初步判断这个岗位是否存在“萝卜坑”的嫌疑。如果发现某个岗位的条件设置得过于苛刻,或者具有明显的针对性,那可就要谨慎报考了。
比如说,一个岗位要求具有特定的工作经验,或者需要特定的专业证书、技能,而这些条件只有极少数人能够满足,很可能就是为了某个特定的人而设置的。一般来说,限制条件越多、越小众,“萝卜坑”的概率也就越大。
其次,越大型的考试,出现“萝卜坑”的概率就越低。毕竟,谁敢在大场合下明目张胆地弄虚作假呢?那些大规模的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通常会有更加严格的监管和规范的流程,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公平公正;而自主招聘的规模相对较小,监管可能没有那么严格,就容易给一些人可乘之机。
另外,作为求职者,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之前有一篇文章就写过,当事人明明笔试通过了,可在二次核查材料时,却因为专业不符合面试条件而被拒之门外。这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报考之前一定要确保自己完全符合岗位要求,不要心存侥幸。
这次的招聘也是一样,单位并没有发布2024年的招聘公告,41名考生中的13名社会考生,不敢说全部,但其中很有可能有人是知道程序不当,但仍然参加考试的。这种行为其实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破坏了招聘的公平性。
最后,也呼吁广大求职者,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应该通过举报等方式积极参与监督,维护招聘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这不仅仅是在维护自身的利益,也是为了那些与自己同样踏实努力的求职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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